| 全国各地收紧公积金贷款 合肥政策暂未调整 |
| 时间:2010-03-04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讯 |
新年伊始,全国许多地区纷纷收紧住房公积金政策,继2月下旬南京下调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后,3月1日,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了较大调整,各地公积金政策变得扑朔迷离。那么,合肥公积金政策有无调整?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尚未调整,最新的政策仍是2008年2月颁布的,主要涉及最高贷款额度、还贷能力系数和首付款比例等三个方面。上调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5万元。调整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下限调至30%。
记者了解到,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合肥也有相关政策。此政策从2008年11月17日开始实行,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允许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做了进一步解答,如果首套房采用商业贷款,无论还清与否,只要符合条件都可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但如果首套房即为公积金贷款,则需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才允许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两成,如果采用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方式,首付比例将视各银行具体政策而定。
虽然是2008年颁布的政策,但由于没有最新政策出台,此政策继续沿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最新的政策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开会讨论,今年新政何时能出台尚未可知。
转自合房网 资讯来源:合肥日报